泛海控股公告稱,2025年11月4日,公司及子公司股權公司、不動產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出具的(2025)京74執1643號《執行通知書》。
該通知書主要內容為:北京金融法院作出的(2025)京74民初第1309號已經發生法律效力。民生銀行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北京金融法院于2025年10月24日立案執行。北京金融法院責令公司、股權公司、不動產公司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承擔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遲延履行金(行為類案件時使用)、申請執行費以及執行中實際支出的費用。逾期不履行,法院將依法強制執行。
公司此前向民生銀行申請了17.8億元融資,該筆融資擔保方式為公司持有的不動產公司40%股權提供質押擔保,不動產公司、股權公司、星火公司、中國泛海及盧志強提供保證擔保。
因公司未按照雙方簽署的相關合同約定履行公告編號:2025-109還款義務(涉及部分未償還本金14.8億元),民生銀行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訴訟。此前涉及部分未償還本金3億元,民生銀行已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訴訟請求和理由
1.判令泛??毓上蛎裆y行償還貸款本金14.8億元,并支付相應的利息、罰息和復利;
2.判令泛??毓上蛎裆y行支付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產生的律師費;
3.判令民生銀行對被告名下的質押物的折價或拍賣、變賣價款在第1、2項訴訟請求中確定的債權范圍內享有優先受償權;
4.判令中國泛海、不動產公司、股權公司、星火公司、盧志強對第1、2項訴訟請求中確定的泛??毓蓪γ裆y行所負擔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5.判令本案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公告費等訴訟費用由六被告共同負擔。
樓盤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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