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早間,碧桂園就建議重組的交易方面,披露了一系列公告。
具體包括:建議根據特別授權發行強制性可轉換債券、建議根據特別授權發行SCA認股權證股份、建議根據特別授權按照工作費用安排及重組支持協議同意費用發行新股份、建議根據大豐銀行雙邊貸款解決方案發行新股份、建議資本化股東貸款,涉及根據特別授權向控股股東發行新股份、建議采納管理層激勵計劃、有關建議出售若干附屬公司股權及抵銷股東貸款的關連交易以及相關持續關連交易。
其中,建議根據特別授權發行強制性可轉換債券,計劃發行3種債券,發行金額分別為75.14億美元、54.42億美元、0.39億美元。
建議根據特別授權發行強制性可轉換債券
受限于重組生效日期的發生并受限于債權人對計劃對價選項的選擇,本公司將發行以下債券:
(i) 本金總額最高為7,514,770,000美元的強制性可轉換債券(A),其中(i)最高7,500,700,000美元將支付作為計劃對價,及(ii)最高11,293,612美元將支付作為重組支持協議同意費用及最高2,776,388美元將根據與專案小組訂立的工作費用安排支付作為工作費用;
(ii) 本金總額最高為5,442,583,547美元的強制性可轉換債券(B),作為計劃對價支付;及
(iii) 本金總額最高為39,461,396美元的強制性可轉換債券(C),作為創興銀行雙邊貸款解決方案的一部分。
建議發行強制性可轉換債券須待股東于股東特別大會上通過必要決議案后,方可作實。發行強制性可轉換債券轉換股份須待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批準強制性可轉換債券轉換股份上市及買賣后,方可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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