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園美谷公告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推進破產案件依法高效審理的意見》第10條的規定,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可以采用現場方式或者網絡在線視頻方式召開。本案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將于2025年12月15日9時30分以網絡會議的方式召開(網絡會議的具體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參加會議的債權人系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參加會議的債權人系自然人的,應提交個人身份證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應提交特別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和律師執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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