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廣州市推進“好房子”建設的工作指引(試行)》。
《指引》提到,住宅首層入戶大堂及作為居民公共活動空間的架空層,凈高不應低于3.5米。地下室主行車區凈高不應小于2.4米,不宜小于2.6米,滿足居民搬運需求。住宅標準層層高不應低于3.0米,設有中央空調、集中新風系統的住宅層高不宜低于3.1米。住宅的起居室(廳)短邊凈寬不宜小于3.1米,住宅主臥開間凈寬不宜小于2.8米,次臥開間凈寬不宜小于2.5米。
《指引》提到,宜采用裝配式裝修,管線分離、便于維修。戶內玄關、衛生間、老人臥室、走道等空間宜預留適老化改造條件。住宅入戶門外兩側墻垛寬度不宜小于200mm。住宅玄關處宜設置儲藏間。鼓勵套內減少相鄰房間之間的承重墻,滿足家庭對空間靈活可變的需求,后續改造不得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住區宜設有一處老年人活動空間、一處兒童活動空間,活動場地附近宜設有位于首層的公共衛生間。
《指引》提到,鼓勵在建筑屋面、停車棚等部位設置分布式光伏發電設備作為住區的可再生能源,與建筑一體化設計,滿足安全、美觀及便于維護的要求,且不對環境造成光污染。鼓勵開發建設主體委托專業化運維公司統籌考慮光伏應用建設條件、電網接入點等因素,合理選擇接入系統及實施運營方案。
樓盤點評
寫評論